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經開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公平競爭,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保障國家法制統一、政令暢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的規定,地方人民政府要及時對本地區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市政府對2022年9月30日以前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且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集中分類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214件行政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168件、修改18件、廢止23件、失效5件。
二、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實施過程中需要調整效力狀態的,由責任單位組織評估后報請市政府審定。
三、本決定發布后,列入修改目錄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責任單位原則上應當于2023年6月底前按程序完成修訂工作。對于專業性強、情況復雜、社會關注度高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確實難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修訂任務的,責任單位報請市政府同意后可以適當延長修訂時間。行政規范性文件修訂前文件繼續有效,但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省相關政策規定不一致的條款停止執行。
四、廢止或者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附件:1.繼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3.廢止的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4.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022年12月30日